股票是什麼?發行股票前該具備什麼知識?企業籌資不可不知的股務及股票知識!
隨著近年國內公司法放寬,新創公司在經營、募資上越來越有彈性,不再需要被股票的限制綑綁;然而,許多新創公司尚未有充足的股票相關知識,使企業在擴展期時頻頻碰壁(不熟悉股票的性質、募資提案經驗不足),無法募集足夠的資金,甚至影響到未來對股東會的掌控能力,若你有上述任何一個問題,本篇文章將為你解答並附上公司法法規依據:
• 什麼是股票?
• 股票的四個分類
• 新創公司發行股票的必要性
• 新創股票Q&A問答集
什麼是股票?股票包含哪些股東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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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為股份有限公司向股東籌措資金時,作為持股證明的文件,也是股東作為取得紅利及股息的「有價證券」,其每一股皆代表對其公司一部分的「所有權」,依據股票性質,股東可能享有以下權利:
• 參與股東會:參與公司每年舉辦的股東會及股東臨時會。
• 決策參與權:股東於股東會時,享有決定公司重大政策的「表決權」,選舉代表股東管理公司的董事的「投票權」。
• 資產收益權:企業營利時,股東得以取得紅利及股息。
• 優先認股權:企業發行新股,股東有權依照出資比例認購對應比例的股票。
股票分成哪幾種?股票的分類方式
股票種類很多,依照不同分類方式,股票共有以下幾個分類:
一. 依照股東權利分配
• 普通股:股票的基本構成,若公司只發行一種股票,必為「普通股」,在同樣的股份之下,股東與股東之間權利沒有差異。
• 特別股(優先股):相對於普通股,享有特殊權利及部分權利受限之股票,其權利包含剩餘財產分配權、優先發放股利、股東會無表決權或複數表決權…等。
※依據公司法第157條,公司發行特別股,需在章程中訂定相關權利及條件,否則發行無效。
二. 記名與無記名股票
記名與無記名的差別在於股票轉讓方式,依據公司法第164條,記名股票轉讓需要持有人進行背書轉讓,無記名股票則直接交付即可。
股票轉讓會影響到股東會的組成,若股東會組成複雜,公司對於股東會的掌控力就會降低,相對意見會更多元,利益關係人比較多,這需要特別注意。
※2018年公司法修正,已取消無記名股票制度,企業不可發行或持有無記名股票。
三. 有面額與無面額股票
• 有面額股票:票面記載特定金額的股票,其票面金額計算方式為「資本總額/股份總數」。
• 無面額股票:票面不記載金額的股票,只記載股份及佔股本的比例,其股票價值隨著公司資產的增減而變動,其特點為不受票面金額的限制,便於發行、轉讓及股票分割。
※2018年公司法修訂中,允許非公開發行股票公司發行無面額股,甚至讓股份有限公司可發行低於1 元新臺幣的股票,使中小企業更有籌資上的彈性。
四. 實體與無實體股票
• 實體股票:公司依法令規定印製書面格式股票,並有股票號碼,股數,目前持有股東戶號,股東要股權移轉需辦理過戶作業,並在股票背面做過戶背書程序。
• 無實體股票:公司不印製股票,僅做股東持有股權登錄,股東股權移轉仍需辦理過戶作業,惟股權資料需記錄在集保中心,目前上市/上櫃/興櫃公司已全面無實體,其他公開發行/未公開發行公司較少發行無實體股票。
※依公司法161條之2規定,未印製股票之公司,應洽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登錄其發行之股份,並依該機構之規定辦理。
股票代表著股東對企業的「所有權」和「控制權」,過去因為公司法限制,中小型企業不易透過股票進行「小額籌資」,如今公司法放寬許多股票限制,因此「發行股票」已經是新創企業可以考慮的籌資選擇之一。然而,這時有了另一個問題—「我的公司階段適合貸款還是發行股票呢?」請參考另一篇文章,將為您詳細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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