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併購法之修正條文業經總統於111年6月15日公布,本次修正條文依企業併購法第54條規定,將自公布後6個月即111年12月15日施行。 本次修正重點包含(1)保障股東權益、(2)放寬非對稱併購適用範圍及(3)擴大彈性租稅措施等...
企業併購法之修正條文業經總統於111年6月15日公布,本次修正條文依企業併購法第54條規定,將自公布後6個月即111年12月15日施行。 本次修正重點包含(1)保障股東權益、(2)放寬非對稱併購適用範圍及(3)擴大彈性租稅措施等...
配合公司法開放公開發行公司得以視訊方式召開股東會,經參考國外制度、疫情期間視訊輔助股東會經驗及股東會實務作業,金管會研擬修正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及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議事手冊應行記載及遵行事項辦法等子法,在法制面完備相關規定,俾協助市場今(111)年順利導入以視訊方式召開股東會,對實踐股東行動主義之提升,將有重大助益。
為配合洗錢防制政策,經濟部自107年11月1日施行公司法第22條之1規定之公司申報制度,公司每年應於3月1日至3月31日完成年度申報,提醒公司要在期限內將上一年度(109年)截至12月底止有關「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有股份(或出資額)超過10%股東」的資料,申報至「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申報平臺」
已做過「首次(設立)申報」的公司別忘了今年仍應辦理「年度申報」,將前一年度(108年)截至12月底止有關「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有股份(或出資額)超過10%股東」的資料,在今年3月1日至3月31日完成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