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0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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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更新
公司重大消息公告免煩惱!經濟部11/1起提供免費公告服務平台
發布單位:商業司第四科 發布日期:2019/10/31
公司要公告重要訊息有新管道了!過去公司受理股東提案、董事候選人提名等應進行公告的事項,僅能在報紙或新聞電子報上刊登,不僅費時更需付費刊登。為便利公司能有更快速便利的公告方式,經濟部建置「公司依公司法規定公告資訊站」提供公司對於依公司法應公告事項,能不用出門,在線上就可輕鬆完成公告。
因應電子化趨勢,去(107)年11月1日實施的新公司法第28條對於公司公告方式,新增了可在經濟部建置的網站進行公告的規定,經濟部為便利公司的公告作業,自本(108)年11月1日起提供「公司依公司法規定公告資訊站」(網址: https://ipcsa.nat.gov.tw/pap),公司只需使用公司工商憑證或公司代表人自然人憑證登入本資訊站後,即可在線上完成公告之相關作業,而且使用本資訊站完全不收費;公告內容並提供外界查詢,有助於股東等關係人瞭解公司重要訊息,提升公司治理的透明度。
可在本資訊站進行公告之公司及事項如下:
(一)適用本資訊站之公司:適用公司法之無限公司、有限公司、兩合公司及非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至於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並不適用本資訊站。
(二)公告事項範圍:適用本資訊站之公司依公司法規定應公告之事項。例如股份有限公司受理股東提案、股東會列舉召集事由之主要內容及董事、監察人候選人提名等。